《旅游法》目前僅承認紙質合同,發生糾紛只能協調,質監部門建議簽電子紙質雙合同
  廣東正試點統一電子合同備案,但因無強制性法規只能由旅行社自願接受
  羊城晚報訊 記者樊美玲報道:說好的廈門兩日游,走馬觀花一天游完,剩餘時間只能購物?近日,有市民反映網上報團旅游的承諾與現實相差較大,深感被騙卻投訴無門。羊城晚報記者採訪發現,網上報團旅游在佛山正在悄然興起,但對該領域的監管措施尚無法律指引,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在對待此類糾紛時僅能起“協調”作用。
  記者從廣東省旅游局瞭解到,該局正在試點向旅行社推行電子合同,但由於尚無強制性法規出台只能採取自願方式,未來向全省推廣前景並不樂觀。
  現象:
  網上報團旅游被忽悠
  住在佛山禪城的張先生近日與家人在網上報團廈門兩日游,按網上旅行社的承諾,收費400元,游玩景點包括南普陀寺、廈門大學、鼓浪嶼等,期間購物時間自行安排。然而到了目的地之後,在導游帶領下,僅一天時間,所有旅行景點都被迫游完了。
  “有的地方感覺待不上五分鐘又被匆匆帶到另一個地方,完全是走馬觀花。”張先生吐槽,按此前的計劃,他和家人可以晚上在鼓浪嶼沙灘悠閑漫步,第二天再游玩剩餘景點。令他氣憤的是,他隨後嚮導游詢問時,對方卻告訴他最初的安排就是那樣,剩餘時間可以購物。
  被忽悠後,張先生向當地旅游局投訴,被告知應由旅行社所在地的主管部門處理,張先生才註意到他在網上報名的旅行社註冊地點在安徽,帶團導游只是受其委托。因為覺得投訴太麻煩,張先生無奈決定放棄維權。
  監管:
  無法規指引只能協調
  作為一種新興旅游方式,網上報團旅游逐漸為市民追捧。記者從佛山市旅游局瞭解到,佛山絕大多數旅行社已有對應的網店。“每周至少有兩個團,去泰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最多。”佛山一家旅行社柯姓工作人員稱,今年來自網上報名的游客比往年更甚。
  然而記者查詢淘寶網頁上的旅行社發現,除正規有資質的網上旅行社,大量非正規旅行社也出現在網頁上,令人真假難辨,很多旅行社網店除有“支付寶個人認證”及已繳納保證金的相關資質說明外,並沒有提供營業執照等資質方面的信息。
  “網上旅行社需要在顯著位置標明營業執照等證明其資質的信息,但目前還沒有出台相關法律對網上旅行社進行監管。”佛山市旅游局質監所副所長鄒紅告訴記者,由於沒有法律法規作為明確指引,該部門受理來自網上報團旅游的糾紛時,只能扮演協調者的角色。她介紹,目前佛山受理游客投訴較多的主要是游覽時間模糊,“實際可游玩時間比旅行社承諾的少”。
  鄒紅說,游客網上報團一般簽訂的是旅行社自行制定的格式化電子合同,《旅游法》目前僅承認書面形式的紙質合同。據此,她稱目前該局在佛山的做法是,提倡網上旅行社除了與游客簽訂電子合同,還附加一份紙質合同。
  探索:
  廣佛三旅行社正試點統一電子合同
  “全省正在試行統一的電子合同。”鄒紅介紹,試行工作從去年開始,屆時統一的電子合同將便於主管部門監管。
  記者隨後從廣東省旅游局瞭解到,目前該局正在對三家旅行機構做電子合同的試點工作,其中廣州兩家、順德一家。
  “測試階段完成後將在全省推廣。”省旅游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鄭永儀介紹,目前旅行社自行制定的格式合同保存在企業自身服務器上,內容可自行修改,未來電子合同的操作模式是,要求所有旅行社自行制定的合同經過所在地旅游局質監所檢查備案後,將合同模版在全省的數據庫存檔,市民選定旅行社之後,再調動相關合同,簽訂後生成的信息將再次存檔。市民交費之後將收到省旅游局的短信通知,輸入其提供的驗證碼之後,可以隨時查詢出游所有信息,如旅行線路、收費目錄等。一旦發生糾紛,上述信息則可作為維權及部門處理的憑證。
  雖然已開始試點工作,但未來的全省推廣前景似乎並不樂觀。“一些旅行社怕麻煩不願意做這件事。”省旅游局行業管理處一名張姓工作人員坦言,相關規範性法律法規暫時可能不會出台。
  鄭永儀也稱,推廣遭遇困難的主要原因是這一領域的法律空白,沒有強制性的措施約束旅行社,只能採取自願方式要求旅行社接受統一監管的電子合同。編輯:周匯楠  (原標題:《旅游法》只認紙質合同 網上報團旅游被忽悠難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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